如何办理银行账户变更、迁移等相关业务?
银行账户的变更、迁移或者撤销等业务的办理是出纳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工作技能和掌握全面的银行业务相关知识。科云学堂(www.keyunxuetang.com)小编结合实际工作,从网上收集并整理银行账户变更的相关业务知识。
1.账户变更。
(1)变更预留印鉴:开户单位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的,应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并出具有关证明,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注销原预留的印鉴卡片。
(2)变更账户名称: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变更账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执照,经银行审查核实后,变更账户名称,或者撤销原账户,重立新账户。
(3)法人变更,有时随业务的发展需要变更法人,当企业法人变更后,也需要在开户行进行银行账户信息法人变更,if从变更需要法人本人到场。法人变更可能还需要进行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4)变更基本户到其他银行或网点,因公司地址变更,为了银行业务办理方便,可能希望进行基本户变更,基本户变更比较麻烦,需要先进行撤销原基本户,然后再在新的银行重新开户,这个期间可能需要2周时间,此期间银行基本户不再可以使用,因此建议尽量不要变更基本户。那么是不是就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呢?当然不是,你可以在其他银行开设一般户来进行管理公司的资金。
2.迁移账户。
单位发生办公或经营地点搬迁时应到银行办理迁移账户手续。如果迁入迁出在同一城市,可以凭迁出行出具凭证到迁入行开立新户,搬迁异地应按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在搬迁过程中,如需要可要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保留原账户,但在搬迁结束已在当地恢复经营活动时,则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开户银行结清原账户。
3.撤销、合并账户。
各单位因机构调整、合并、撤销、停业等原因,需要撤销、合并账户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首先要同开户银行核对存贷款户的余额并结算全部利息,全部核对无误后开出支取凭证结清余额,同时将未用完的各种重要空白凭证交给银行注销,然后才可办理撤销、合并手续。由于撤销账户单位未交回空白凭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撤销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另外,按照规定,连续在一年以上没有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开户银行经过调查认为该账户无须继续保留即可通知开户单位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开户单位接通知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逾期不办理可视为自动销户,存款有余额的将作为银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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